在网上,各种题材的小说层出不穷,尤其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更是众多人的心头好。这些故事充满了刺激与神秘,吸引着无数读者迷失其中。然而,有些人因为对这些小说过于痴迷,不自觉地萌生了试图体验其中的冒险的想法,他们在现实中想尝试着寻找这种别样的刺激。然而,对于临时起意去盗墓的人来说,他们不仅可能失去理智,还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。下面,我将以第一人称“我”的视角,为大家讲述一位新手盗墓者的故事。
我是1988年12月踩着80后的尾巴降生在石家庄市长安区的,后来读完大学,一直以来都是个普通的上班族。直到2020年的春节,因为疫情,我失去了工作,整日里无所事事,犹如潜伏在黑暗中的一颗蛛丝马迹。那时候的我,像个失足少年,一心想找到一条不劳而获的路,幻想着一夜暴富的美梦。
在这样的状态下,我心头闪现出一个古怪的主意——盗墓。我一直喜欢看盗墓类的小说,喜欢探寻文物考古的神秘感觉,觉得那些盗墓贼在盗墓时的经历,既诡异又刺激,令人心跳不已。于是,我在网上加入了几个盗墓话题的QQ群,和其他同好交流喜欢的小说等。没想到,仅仅因为一句“想当摸金校尉的我”,竟然有人真的来私信我,想与我一起玩盗墓。出于好奇和兴趣,我居然应下来了。
我是个菜鸟,对盗墓一无所知,对于地形风水、方位找盗洞等技术一窍不通。为了获取一些关于盗墓的资料,我花了70块钱买了一份自称是河北省文物资料的信息,里面包含了墓葬分布图。我迫不及待地去找同伙,最终商议决定盗掘平泉柳溪镇石虎村附近的古墓群。我并没有意识到,这次冒险的危险性。一直到2020年6月6日,我才与两位同伴来到了石虎村。当天下午4点多,张君的好兄弟张二也来了,我们三人回合后,伪装成野外旅游爱好者在墓地附近搭起了帐篷。夜幕降临,我们带着盗墓所需的工具向着目的地进发。
我们三人完全是菜鸟,连挖个盗洞都弄不好。而且,还不幸遇到了一块写着“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”的石碑,对于我们这些心怀鬼胎的人来说,这简直是个天大的噩耗。我们依然心存侥幸,继续在石碑附近挖掘,直到被警察发现,我们只能慌不择路地逃跑。然而,我们毫无悬念地被抓住了,我才意识到自己的愚蠢和荒唐。
经过审判,我们因盗墓被判刑,我将要坐牢一年,并罚款5000元。看着眼前的牢房,我深刻认识到,盗墓并不是小说中的刺激冒险,而是对历史文物的不尊重和违法犯罪的行为。我不该冒险,我不该妄图盗墓。现实世界与小说不同,想要获得刺激,应该选择合法合规的方式,而不是走向违法的深渊。
在牢狱之中,我反思自己的行为,后悔莫及。人生不应该为瞬间的冲动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。这次盗墓之旅让我明白,追求刺激并不是通过违法途径来实现的。而是要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,去尝试新的经历,探索生活的乐趣,迎接新的挑战。在刑期结束后,我发誓,我要从此远离盗墓这一邪门歪道,做一个遵纪守法、安分守己的好公民。